为提升公司研究生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及专业素养,促进研究生国际交流,在姚晓天教授的鼎力支持下,学院设立 “姚晓天教授奖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学术潜力和学术抱负、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资助名额
1.本次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申请出国联合培养的在籍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本次奖学金拟资助3名员工,一等奖6万、二等奖4万、三等奖2万。每个等级各资助1名。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科研中表现突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申请出国联合培养的员工需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相关材料并获得审核通过。
3.光学工程专业、家庭贫困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4.原则上在外交流时间不少于12个月,2023年年底前完成派出。
三、申请与评审安排
1.符合奖学金资助条件的本学院研究生可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姚晓天教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本科专业课成绩单、硕士(博士)期间专业课成绩单、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与专利申请)及其他奖励证书。
2.评选程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学院组织资格初审人员面试——公示初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开始三天内申请复议)——公示七天后如无异议,学院公布最终拟资助名单。
四、派出与管理
1.获资助的研究生须自行办理签证等出行手续、按时派出,并按合作计划进行学习和研究,未经允许不得中途改变计划。未按规定时间派出或逾期无故未归者,联合培养资格将自动取消。
2.研究生在境外期间应定期向校内导师、yh1122银河国际汇报学习、科研情况。关于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等需符合yh1122银河国际与yh1122银河国际相关规定。
3.在结束联合培养后,须对派出期间的学习、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书面报告;外方合作导师应对员工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等写出书面评语。研究生回国后须携带上述材料及相关科研成果等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4.研究生在派出前须提交按期回国保证书,校内导师或亲属为担保人。保证书须就回国时间、学习研究计划等做出明确规定,逾期不归者须根据保证书规定处理。
5.受资助员工完成联合培养回国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派出期间的工作总结、外方导师的评语和往返机票复印件等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无误后按照yh1122银河国际财务制度一次性发放奖学金(或报销)。
因个人原因中途回国或未完成培养计划的费用自理。
6.研究生须同时遵守双方法律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时间
有意申请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院办公室(物理楼202)袁老师处。咨询电话:0312-597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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